通用名稱 :
鴻茅藥酒
漢語拼音 :
HongMaoYaoJiu
商品名稱 :
內蒙古鴻茅
成份 :
附子(制)、淫羊藿(炒)、獨活、黃芪、人參、木瓜、川芎、當歸、紅花、麝香、豹骨、山茱萸(去核)等67味。
性狀 :
本品為深紅棕色液體,味微甜,微苦。
功能主治 :
祛風除濕、補氣通絡、舒筋活血、健脾溫腎、用于風寒濕痹、筋骨疼痛、脾胃虛寒、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。
規格 :
500ml/瓶
用法用量 :
口服,一次15ml,一日2次。
不良反應 :
尚不明確
禁忌 :
兒童、孕婦禁用;陰虛陽亢者禁服;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。
注意事項 :
1.忌寒涼、辛辣及油膩食物。
2.本品宜飯后服用;不勝酒者慎服。
3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其它瀉火及滋補性中藥。
4.熱痹者不適用,主要表現為關節腫痛如灼、痛處發熱,疼痛竄痛無定處,口干唇燥。
5.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6.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院就診。
7.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13.如出現沉淀請搖勻服用。
14.運動員慎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 :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藥理毒理 :
尚不明確
貯藏 :
密封,置陰涼處。
包裝 :
藥用玻璃瓶。每瓶500毫升,每盒裝1瓶。
有效期 :
36個月
執行標準 :
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(中藥成方制劑)第十四冊WS3-B-2792-97
批準文號 :
國藥準字Z15020795
企業名稱 :
內蒙古鴻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